医院基建科是医院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
2.按照城市规划,结合医院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医院的基本建设规划,并对规划进行管理。
3.组织各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按已批准的预算,控制建设项目及投资总额。
5.协调需要各部门合作的相关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行政职能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基本建设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量审核及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
2.协调好设计、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时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3.组织做好工程各项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采购询价及招标的相关工作。
4.做好基建档案的收集、保管、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服务职能
1.负责医院新建、扩建、改建、修缮工程及基建的配套项目工作。
2.协助审计、财务做好工程的结算工作。
3.明确医院的服务理念,以主人翁的姿态热情对待工作任务。
4.对指令性工作,要做到特事特办。
5.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