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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门诊就诊须知

各位患者:


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或健康查体,为使您顺利、方便、满意的就诊或查体,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 办卡须知

      1. 我院门诊使用HIS信息管理系统,初诊患者请在门诊一楼大厅或阳光大厅    挂号收费处出示个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居民健康卡、医保卡、合疗    卡)或填写门诊病历首页建档/办卡,14岁以下患者需持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或户口本建档/办卡。

      2. 我院实行“一人一卡”制,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首诊办    理就诊卡的患者,再次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在挂号收费窗口办    理信息填补,再次挂号。

      3. 严禁使用他人身份证、社保卡、就诊卡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卡内基本    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二、 检查须知;

 1、 在进行各项检验、检查、治疗前,请先到各医技科室进行注意事项咨询和预约。

 2、 检验科24小时服务,急查常规检验结果 30分钟内发送报告,常规检查当天下午三点半以后发报告,对偏远山区取结果困难者,我们采取电话告知或微信告知相关患者。影像中心对门、急诊患者检查后,急查患者优先处理,30分钟内出报告,对常规患者1小时内出结果。

三、 取药须知;

      1. 我院药品由国家主渠道进药,确保质量,西药、中成药缴费后均在门诊    楼一楼取药。收费的同时信息传送到药房,患者在药房窗口等候取药即        可。

      2. 请您在医生处就诊后当天24小时内进行药品缴费,超过时限患者信息自    动清空,将无法缴费取药。

四、 其它须知:

 1. 挂号票当日有效,过期作废,退票仅限当日,当日取的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不再重新挂号,次日起取的各项检查结果须重新挂号后进行处理。

 2. 阳光大厅导医台可租用轮椅(与急诊科联系),行动不便者可称电梯,您需要做的检查均在本院进行,如有人介绍您去院外检查或住院治疗,应拒绝。

 3. 请您均在就诊过程中保护好您的身份证、就诊卡,防止丢失,交款时先进要当面点清,离开窗口概不负责,您在就诊中若有问题和意见,可向当事科室负责人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4. 欢迎您对我院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祝您早日康复。

  投诉电话:0919-62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