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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六、毒品中毒护理

毒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能使人产生药物依赖,原称成瘾,的麻醉镇痛药品和精神药品统称,具有危害性和非法性。毒品是一个相对概念,用作治疗目的即为药品,滥用即为毒品。短时间内摄入过量或滥用过多超过个体耐受量产生相应临床表现时称为急性毒品中毒。国际上统称的药物滥用也即我国俗称的吸毒。目前,我国所指的毒品不包括烟草、酒类和镇静催眠药。

(一)护理措施

1.积极洗胃和催吐。阿片类摄入致命量时1小时内洗胃,但不应常规。

2.活性炭吸附。遵医嘱口服50克活性炭,继而用泻药,如山梨醇0.5-1.0g。地芬诺酯和丙氧芬中毒时,由于肠肝循环,多次给予活性炭疗效好。

3.当出现呼吸衰竭、肺水肿、低血压等时给予相应的护理。

4.遵医嘱应用纳洛酮、纳美芬等解毒药,并观察药物的疗效及副作用。

5.做好心理护理。

(二)健康指导

1.向患者介绍毒品的概念,并指出其有危害性和非法性。

2.向患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此法颁布于2008年6月1日。

3.使用毒麻药品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控制用量和使用时间,一般患者不应超过2天,防止成瘾。晚期癌症患者用药必须按处方登记,记录地址,防止药品转用。

4.本类药品不宜用于初起痢疾或咳嗽者,据情可用于顽固性咳嗽或腹泻患者。